你受过“工伤”吗? 小法之前也有在公司上班的朋友遇到过这事,上班路上遇到了车祸,虽然没有致命伤,但也在家休养了好一阵子。 因为恰好是上班途中,所以算作“工伤”,向单位申请下,依然保留了停工期间的薪资。
遭遇“工伤”
薪水照发
这样的老板已经是很好的了
但是
你们知道吗?
有这么一家单位
员工受了工伤
老板非但不补偿工伤保险
还直接拒绝员工继续回来工作!
项丽(化名)是南京六合一家酒店的保洁员。
去年,她骑着电动车去上班,结果在路上被人撞了。事故中,对方全责,对项丽进行了赔偿。
等养好了伤,项丽还想回去工作,却被酒店拒绝。而且,向酒店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也被直接拒绝!
项丽找到酒店负责人,要求酒店承担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
项丽
我这算工伤,你们得赔我。
谁撞你的找谁去赔啊,找我们干嘛?
酒店负责人
酒店就是项丽的工作单位
为什么酒店不愿意补偿工伤保险?
原来,项丽到酒店工作时已经年满50周岁,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酒店没和项丽签劳动合同,也没给她办工伤保险。
今年,项丽去找了劳动仲裁,结果人家说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予受理。
无奈之下,项丽只能找法院主持公道。
对于项丽的诉讼请求,法官是怎么判的呢?
项丽要求:酒店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000元。
法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本案中,被告未依法为原告参加工伤保险,原告遭受工伤事故,应由被告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项丽要求:酒店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0000元、未签劳动合同赔偿金33000元、违法辞退赔偿金9000元。
法官:原告虽主张双方劳动关系于2016年9月解除,但原告就职被告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故原告向被告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未签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赔偿金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项丽要求:酒店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15000元。
法官:对原告主张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告主张停工留薪期为5个月,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休息期为5个月。本院根据原告工伤事故发生后三次至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复诊情况、误工证明记载、交通事故误工费等酌定原告的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但原告已在交通事故赔偿中享受到3个月的误工费,故对其再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本院不予支持。
最终,六合法院判酒店支付项丽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000元。
小法想提醒所有的劳动者,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应该对“什么是工伤”、“工伤之后应该怎么做”有清楚的认识。
发生工伤后,第一步先到医院治疗。
第二步是考虑与单位协商解决还是按照工伤赔偿的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是按照程序走,一是申请工伤认定,二是如果需要鉴定劳动能力,就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步是得到应得的工伤赔偿,如果对工伤赔偿有争议,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小法还想提醒大家,最好是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申请工伤赔偿,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当然,注意安全,避免工伤,是最好的!
来源:六合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