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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补正材料通知书(存根)
劳鉴补[20 ] 号
:
经审核你(单位)提交的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不完整,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补正以下材料(划“√”):
1.按规定填写的劳动能力鉴定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复印件;
3.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等诊疗资料;
5.申请再次鉴定或复查鉴定提交原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和复印件;
6.供养亲属需提供与已故人员的供养关系身份证明。
7.旧伤复发需提供原在部队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复印件)。
8.其他:
20 年 月 日
送达人: 被送达人: 送达方式(邮寄 直接)
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补正材料通知书
劳鉴补[20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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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你(单位)提交的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不完整,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补正以下材料(划“√”):
1.按规定填写的劳动能力鉴定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复印件;
3.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等诊疗资料;
5.申请再次鉴定或复查鉴定提交原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和复印件;
6. 供养亲属需提供与已故人员的供养关系身份证明;
7.旧伤复发需提供原在部队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复印件)。
8.其他: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