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工伤赔偿标准概述
大连市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大连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大连市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2022年的相关数据,经整理,以赔偿一览表 + 赔偿标准计算示范 + 免费立即计算 + 赔偿申请指南 + 赔偿案例一条龙式的的形式,展示给工友,通俗易懂一看便知,分享给大家方便广大工伤工友查看。
工伤赔偿是怎样的???戳此:智能AI工伤计算器自助秒算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专业工伤、专注工伤 工伤就上工伤赔偿标准网你的赔偿超乎你想象! 深圳及其周边地区免费咨询微信:gspc12333。 到店免费计算工伤赔偿送礼品!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大道2002号千百年商业大厦17楼(爱联地铁站A出口即到)】
如您想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嫌看这还比较麻烦!没关系平台还有更方便更实用的方法,超级方便实用!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年代,想更快更有效率的知道赔偿怎么赔如何赔,您可跳过这个,平台一杆到底,智能AI工伤计算器直接可自助帮您秒算赔偿,一目了然的呈现你的专属赔偿使其秒懂。现在开始立即计算赔偿吧(激动的心颤抖的手)猛戳:立即计算(即可自助算)。
大家把下面的赔偿项目相加减去已经给了的或没有产生的即得到你的赔偿标准。等大家看完这个表以及赔偿标准计算示范,有所了解后(大家务必看清楚)。看清楚后赔偿标准计算示范下面有工伤赔偿标准网全网独家推出唯一一款自助精准工伤计算器为您计算出精确的赔偿结果,无需求人和找律师算赔偿标准。真正帮工友省时、省事、省力的搞懂工伤赔偿标准。希望大家搞懂的工友通过微信、QQ、微博等转发给有需要的工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闲话少述开始吧。
大连市工伤赔偿标准
一、大连市工伤赔偿一览表:
赔偿项目 | 赔偿标准 | 赔偿机构 |
医疗费 | 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伙食补助费 | 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保险基金 |
交通、食宿费 |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两地往返交通费凭据报销)】 | 工伤保险基金 |
康复治疗费 | 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工伤医疗期工资 |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 用人单位 |
生活护理费 | 生活护理费分为评残前和评残后,评残前(住院)经医院开具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如未护理按照当地护工的工资支付;评残后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辅助器具费 |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一次性 伤残补助金 |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伤残津贴 |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 用人单位 | |
一次性 伤残医疗补助金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辽宁省标准 五级为18个月,六级为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为l1个月,九级为9个月,十级为7个月。 基数为当地平均工资。 【依据:《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辽宁省标准 五级为28个月,六级为24个月,七级为20个月,八级为16个月,九级为l2个月,十级为8个月。 基数为本人工资。 【依据:《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条。】 | 用人单位 |
丧葬补助金 |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供养亲属抚恤金 |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一次性 工亡补助金 |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故2024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1821元×20=1036420元。(全国一口价)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下落不明 供养亲属抚恤金 |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二、赔偿标准计算示范(十级)
比如:你月工资5000元,工伤鉴定为10级伤残,住院天数20天,医疗期为2个月,医疗费为6000元的话。计算公式为--
医疗费(6000元)+ 伙食补助费(20天 × ****元/每天)+ 工伤医疗期工资(2个月 × ****元/每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 × 7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元×7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元×8个月)= ******元(赔偿金额)。【注:示范数据为过时数据仅为示范,最新数据可平台智能AI工伤计算器查看】
咨询微信:gspc12333
委托代理热线:18818685070
九级、八级、七级、六级、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以及工亡的赔偿标准大家以此类推依葫芦画瓢进行推算。
是不是还有些没懂,嫌麻烦!没关系平台一杆到底,智能AI工伤计算器直接可自助帮您秒算赔偿,一目了然的呈现你的专属赔偿使其秒懂。现在开始立即计算赔偿吧猛戳:立即计算(即可直接为您直接计算赔偿)。
三、赔偿申请指南
工伤保险部分大连市各区县社保分局
联系电话:12333或83709165
大连市工伤保险办事指南地址(网址):http://www.dl12333.gov.cn/
申请材料:
1、5—10级工伤人员:单位经办人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原件,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编号(在《工伤认定决定书》左上角标明)。
2、工亡人员: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工亡人员个人编号(在《工伤认定决定书》左上角标明),单位提供受益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亡人员:需提供死亡证明、《丧葬费支付明细》(社保),单位提供受益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人员:《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原件或《法院判决书》或公安机关的处理意见。
5、已鉴定为职业病的工伤职工:《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6、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复查鉴定伤残等级提高的,需提供复查《职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原件。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公司部分
支付工伤保险未承担的部分(如:支付差额,解除劳动关系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注意: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四、大连市工伤赔偿案例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7)辽0203民初2581号
原告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某,系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胡某。
委托代理人滕某。
被告于某某。
委托代理人姚某某、张某,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辽宁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庄河市桂云花劳务队。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系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管某某。
委托代理人陈某,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于某某、庄河市桂云花劳务队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16日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7年6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胡茜、滕斌,被告于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姚某某、张某,被告庄河市桂云花劳务队的委托代理人管林福、陈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舶重工”)诉称,被告于某某系被告庄河市桂云花劳务队(以下简称“桂云花劳务队”)派遣至原告单位的员工,2010年1月24日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五级。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且根据原告与桂云花劳务队签署的《劳务派遣协议》,所派遣的员工发生工伤的,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于某某所主张的伤残津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桂云花劳务队承担。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原告没有违反用人单位义务的行为,也没有证据显示对于某某造成损失,故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再次,于某某发生工伤主要原因是从梯子上失足落下,与梯子无关,而且将两个3米长的梯子捆绑成一个长6米的梯子是由于某某提议,原告在此次事故中无过错。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原告无须向被告于某某支付伤残津贴54150元。
被告于某某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于某某同意仲裁裁决,于某某发生工伤事故,与船舶重工未能提供安全生产条件有关,原告对本次事故负有重大责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原告应与桂云花劳务队向于某某连带赔偿伤残津贴54150元。
被告庄河市桂云花劳务队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首先,案涉工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原告提供的上下攀爬的梯子不符合安全标准,该梯子是由两个3米高的梯子捆绑成为一个6米的梯子,原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负伤,并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的劳动者退回至劳务派遣单位,直至被派遣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消失。被告于某某在原告处因工负伤,且丧失劳动能力,原告应当一直保留与被告于某某之间的劳务派遣用工关系,直至被告于某某恢复劳动能力,保留用工关系期间的伤残津贴,应当由原告负担。再次,原告与桂云花劳务队合作多年,按照以往处理工伤事故的惯例,工伤保险基金之外应当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均由原告实际负担,因此于某某的工伤待遇,也应当参照过往惯例处理。
经审理查明,于某某于2008年1月1日与桂云花劳务队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到船舶重工处从事起重吊运工作。于某某自2012年1月1日起与桂云花劳务队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0年1月24日,于某某在船舶重工进行吊装摘钩作业后,下梯子时全身多处摔伤,于2010年3月19日被认定为工伤,2012年8月13日经大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伤残五级。2016年12月22日经复查,仍评定为伤残五级。于某某因脑部受创,无法从事桂云花劳务队安排的其他工作,桂云花劳务队自2010年2月起至2013年12月向于某某支付停工留薪工资。2014年1月起,桂云花劳务队再未向于某某支付伤残津贴。于某某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1563.5元。
2017年4月20日,于某某向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桂云花劳务队及船舶重工共同支付2014年1月至2017年3月伤残津贴94725.54元。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7年6月2日作出大劳人仲裁字[2017]第614号仲裁裁决书,裁决桂云花劳务队及船舶重工向于某某支付2014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的伤残津贴54150元。船舶重工不服该裁决,向本院提起诉讼。
另查,船舶重工当庭自认自于某某受伤后即与其不再存在用工关系。
再查,自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市市内四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月,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本市市内四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530元/月。
本院所确认的上述事实,有船舶重工提供的仲裁裁决书、劳务派遣协议,于某某提供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因工伤残程度初次鉴定结论通知单、因工伤残程度复查鉴定结论通知单,桂云花劳务队提供的录音光盘、劳务派遣协议书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笔录等证据在案为凭,这些证明材料已经开庭质证和本院审查,证据来源及形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有效,与本案待证事实存在关联性,本院均予以采信。
本院认为,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被告于某某因工受伤被评定为伤残五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应保留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现于某某因脑部受伤难以安排工作,且本人工资的70%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故桂云花劳务队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向其发放伤残津贴,2014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应发放伤残津贴54150元(1300元/月×24个月+1530元/月×15个月)。
原告船舶重工作为用工单位,应当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于某某在原告处跌落受伤,原告并未举证证明提供了安全的劳动条件或尽到了劳动保护义务。其次,于某某负工伤并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后,船舶重工主张与其不在存在用工关系,系无故退回被派遣劳动者,违反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因此根据上述规定第二十四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执行。现由于用工单位无故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了损害,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船舶重工应当连带赔偿于某某伤残津贴54150元。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庄河市桂云花劳务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于某某支付2014年1月至2017年3月的伤残津贴54150元;
二、原告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10元(原告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审 判 长 李某某
人民陪审员 陈某某
人民陪审员 李某某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书 记 员 景某某
辽宁各地工伤赔偿一览
辽宁 沈阳 大连 鞍山 锦州 抚顺 营口 盘锦 朝阳 丹东 辽阳 本溪 葫芦岛 铁岭 阜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