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工伤赔偿标准概述
鞍山市工伤赔偿标准,又称鞍山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鞍山市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2022年的相关数据,经整理,以赔偿一览表 + 赔偿标准计算示范 + 免费立即计算 + 赔偿申请指南 + 赔偿案例一条龙式的的形式,展示给工友,通俗易懂一看便知,分享给大家方便广大工伤工友查看。
工伤赔偿是怎样的???戳此:智能AI工伤计算器自助秒算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专业工伤、专注工伤 工伤就上工伤赔偿标准网你的赔偿超乎你想象! 深圳及其周边地区免费咨询微信:gspc12333。 到店免费计算工伤赔偿送礼品!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大道2002号千百年商业大厦17楼(爱联地铁站A出口即到)】
如您想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嫌看这还比较麻烦!没关系平台还有更方便更实用的方法,超级方便实用!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年代,想更快更有效率的知道赔偿怎么赔如何赔,您可跳过这个,平台一杆到底,智能AI工伤计算器直接可自助帮您秒算赔偿,一目了然的呈现你的专属赔偿使其秒懂。现在开始立即计算赔偿吧(激动的心颤抖的手)猛戳:立即计算(即可自助算)。
大家把下面的赔偿项目相加减去已经给了的或没有产生的即得到你的赔偿标准。等大家看完这个表以及赔偿标准计算示范,有所了解后(大家务必看清楚)。看清楚后赔偿标准计算示范下面有工伤赔偿标准网全网独家推出唯一一款自助精准工伤计算器为您计算出精确的赔偿结果,无需求人和找律师算赔偿标准。真正帮工友省时、省事、省力的搞懂工伤赔偿标准。希望大家搞懂的工友通过微信、QQ、微博等转发给有需要的工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闲话少述开始吧。
鞍山市工伤赔偿标准
一、鞍山市工伤赔偿一览表:
赔偿项目 | 赔偿标准 | 赔偿机构 |
医疗费 | 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伙食补助费 | 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保险基金 |
交通、食宿费 |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两地往返交通费凭据报销)】 | 工伤保险基金 |
康复治疗费 | 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工伤医疗期工资 |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 用人单位 |
生活护理费 | 生活护理费分为评残前和评残后,评残前(住院)经医院开具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如未护理按照当地护工的工资支付;评残后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辅助器具费 |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一次性 伤残补助金 |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伤残津贴 |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 用人单位 | |
一次性 伤残医疗补助金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辽宁省标准 五级为18个月,六级为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为l1个月,九级为9个月,十级为7个月。 基数为当地平均工资。 【依据:《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辽宁省标准 五级为28个月,六级为24个月,七级为20个月,八级为16个月,九级为l2个月,十级为8个月。 基数为本人工资。 【依据:《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条。】 | 用人单位 |
丧葬补助金 |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供养亲属抚恤金 |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一次性 工亡补助金 |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故2024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1821元×20=1036420元。(全国一口价)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下落不明 供养亲属抚恤金 |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二、赔偿标准计算示范(十级)
比如:你月工资5000元,工伤鉴定为10级伤残,住院天数20天,医疗期为2个月,医疗费为6000元的话。计算公式为--
医疗费(6000元)+ 伙食补助费(20天 × ****元/每天)+ 工伤医疗期工资(2个月 × ****元/每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 × 7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元×7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元×8个月)= ******元(赔偿金额)。【注:示范数据为过时数据仅为示范,最新数据可平台智能AI工伤计算器查看】
咨询微信:gspc12333
委托代理热线:18818685070
九级、八级、七级、六级、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以及工亡的赔偿标准大家以此类推依葫芦画瓢进行推算。
是不是还有些没懂,嫌麻烦!没关系平台一杆到底,智能AI工伤计算器直接可自助帮您秒算赔偿,一目了然的呈现你的专属赔偿使其秒懂。现在开始立即计算赔偿吧猛戳:立即计算(即可直接为您直接计算赔偿)。
三、赔偿申请指南
工伤保险部分鞍山市各区县社保分局
联系电话:12333
鞍山市工伤保险办事指南地址(网址):http://www.asshbx.gov.cn/
申请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鞍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公司部分
支付工伤保险未承担的部分(如:支付差额,解除劳动关系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注意: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四、鞍山市工伤赔偿案例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7)辽0302民初48号
原告:王某某,女,1973年10月11日出生,住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
原告:唐某某,男,1941年9月13日出生,住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
原告:邹某某,女,1941年6月18日出生,住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
原告:唐某某,女,1998年10月1日出生,住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
以上当事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齐某某,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辽宁某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被告:鞍钢集团房产物业公司,住所地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钢城街10号。
法定代表人:程某某,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某某,男,该公司职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某,该公司法律顾问。
原告王某某、唐某某、邹某某、唐某某与被告鞍钢集团房产物业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1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齐某某、被告唐某某、邹某某及唐某某共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齐某某、被告鞍钢集团房产物业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某某、陈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王某某、唐某某、邹某某、唐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鞍钢集团房产物业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87558.65元;2.诉讼费由鞍钢集团房产物业公司承担。事实和理由:唐某某与邹某某系夫妻,二人育有一女唐君,一子唐杰,。唐杰与王某某系夫妻,二人育有一女唐某某。唐杰系鞍钢集团房产物业公司职工,双方签有《劳动合同书》,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5年4月11日晚七时左右,唐杰在单位值夜班过程中出现胃痛,当时唐杰的班长仲崇富到班组查看是否有脱岗现象时发现唐杰胃痛,也发现唐杰身上有严重的酒味,仲崇富就告知唐杰去医院看一下,未派人陪同。后唐杰自行骑助力车去医院看病,在途中唐杰所骑助力车与辽C发生交通事故,唐杰经抢救无效死亡。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看出,唐杰的酒精含量为290.3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醉酒的标准为80mg/100ml),唐杰被认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某于2015年8月11日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15年10月9日,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亡决定书。唐杰家属认为鞍钢集团房产物业公司在管理职工的过程中,发现唐杰身体严重不适且存在醉酒的情况下,未进行安全管理,既未派人陪同,亦未通知家属,导致唐杰独自一人去医院并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死亡。单位对唐杰的死亡存在重大错误,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故请求赔偿死亡赔偿金622520元、丧葬费26729元、被扶养人唐某某、邹某某二人的生活费140120.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共计839369.5元,按照70%的责任计算为587558.65元。
鞍钢集团房产物业公司辩称,本公司在唐杰因交通事故死亡一事中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事故认定书认定的酒精含量是事后通知检验得出的结论,事前任何人都不清楚。事发当日,唐杰以胃痛要求离岗就医,故单位不可能知道其醉酒的情况,且单位有要求,不允许职工在岗位上醉酒。之后,唐杰自行骑摩托车离开单位,并非不省人事。在这一过程中,唐杰既未要求单位职工护送,其本人也可以自行通知家属,公司在唐杰自称患病的情况下准许其离岗就医没有任何过错。唐杰家属因唐杰交通事故一案已经得到事故方的赔偿,本公司无其他赔偿义务,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唐杰四位家属的诉讼请求。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王某某系唐杰的妻子,唐某某系唐杰的女儿。唐某某与邹某某系夫妻,二人育有一女唐君,一子唐杰。唐杰系鞍钢集团房产物业公司的职工,双方于2011年5月20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唐杰在单位从事维修工作。2015年4月11日,唐杰在岗位值夜班。晚七时三十分左右,班长仲崇富从家中出来散步,顺便到班组看看值夜班人员有无脱岗现象。他到班组后看见唐杰躺在沙发上说胃痛,仲说:“你去看一看,我在班里看一会”。后唐杰驾驶悬挂“鞍山助力车”号牌小帅哥牌两轮轻便摩托车行驶至永乐街路口弯道时,在辽C号友谊牌大型普通客车后方同向行驶,因唐杰驾驶摩托车在路口超越大客车过程中,未确保安全通行,加之大客车司机遇险判断失误,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避险措施,致使大客车左侧裙板的下部刮蹭唐杰人体着装的右侧、后右部后,大客车左后轮将倒地的唐杰碾压,致唐杰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故发生后鉴定机构对唐杰的血液检测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290.3mg/100ml.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唐杰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大客车司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唐杰妻子王某某于2015年7月31日向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唐杰为工亡,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申请后,于2015年10月9日出具不予认定工亡决定书,以唐杰在事故发生时系醉酒驾驶为由,对唐杰不予认定工亡。唐杰因交通事故死亡后,事故的责任方已经依法对王某某、唐某某、邹某某、唐某某进行了交通事故的赔偿。对于当事人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双方有争议的事实为:仲崇富在准假唐杰去医院就诊时是否发现并明知唐杰处于醉酒状态。对此争议事实,双方均未提交证据证明己方主张,故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对于仲崇富在准假唐杰就诊时发现并明知唐杰处于醉酒状态的事实不予认定。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唐杰系鞍钢集团房产物业公司的职工,在岗值夜班期间发病胃痛,身体不适,需要前往医院就诊治疗,唐杰所在单位应给予唐杰充分必要的保护、照顾。而本案中唐杰的所在单位领导仅准假唐杰去自行就诊,并未派有关同事或人员陪同前去,对于唐杰身体不适的现实状况考虑不够周全,存在过错,导致唐杰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独自前往医院,后发生交通事故而死亡。鞍钢集团房产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民事责任。对于鞍钢集团房产物业公司的过错程度,本院以确定为30%比较适宜。
关于诉讼请求中的死亡赔偿金622520元一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本案中唐杰系城镇居民,死亡时未满60周岁,故其死亡赔偿金应按照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为31126元×20年=622520元。该数额本院予以确认。
关于诉讼请求中的丧葬费26729元一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本案中唐杰的丧葬费按照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六个月,数额为26729元,该项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该数额本院予以确认。
关于诉讼请求中的被扶养人(2人)生活费140120.5元一节,因被扶养人唐某某系退休人员,每月领取退休金2482.72元。被扶养人邹某某系退休人员,每月领取退休金198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本案中唐某某、邹某某系唐杰的成年近亲属,虽年逾七旬,但每月可领取退休金,且每月领取的退休金数额超过了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月消费性支出标准1798元,故该项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诉讼请求中的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一节,符合法律的规定,予以支持。该数额本院予以确认。
关于鞍钢集团房产物业公司辩称唐杰既未要求单位职工护送,其本人也可以自行通知家属,公司准许其离岗就医没有任何过错一节,因鞍钢集团房产物业公司作为唐杰的工作单位,应对生病员工唐杰尽到充分的照顾、保护义务,而非必需由唐杰本人提出申请才予以照顾,故对于此辩解意见,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
关于鞍钢集团房产物业公司辩称王某某、唐某某、邹某某、唐某某因唐杰交通事故一案已经得到事故方的赔偿,不应再由鞍钢集团房产物业公司进行赔偿一节,王某某、唐某某、邹某某、唐某某因唐杰交通事故死亡而得到事故责任方的赔偿款与本案主张的赔偿款不是同一性质,责任主体也不相同,故王某某等四人此次起诉主张权利不违反法律规定。鞍钢集团房产物业公司的辩解意见,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
综上所述,对于王某某等四人的诉讼请求,应按照本院确认的各赔偿项目数额总和的30%计算为:(622520元+26729元+50000元)×30%=209775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十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鞍钢集团房产物业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王某某、唐某某、邹某某、唐某某209775元;
二、驳回王某某、唐某某、邹某某、唐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676元,由王某某、唐某某、邹某某、唐某某负担6221元,鞍钢集团房产物业公司负担345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贾某某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 庞 某
辽宁各地工伤赔偿一览
辽宁 沈阳 大连 鞍山 锦州 抚顺 营口 盘锦 朝阳 丹东 辽阳 本溪 葫芦岛 铁岭 阜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