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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省市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到手工资、经济补偿金等通通受到影响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又是一年即将过完,翻看这一年的工资单,你赚了多少钱?比去年多还是少?

近日,国家统计局编著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2022》公布了2021年31个省份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


2021年平均工资数据正式出炉啦!


可能很多人会问,“社会平均工资”的提升对我们到底有哪些影响?其实平均工资对我们的多项待遇都有影响。

国家发布

31省市平均工资出炉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来看,202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06837元,比上年增加9458元。


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北京、上海、西藏、天津、浙江、广东、江苏、青海、宁夏、重庆10个省份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超过10万元,其中北京和上海两地的平均工资均超过19万元。


工资较低的地区主要位于中部和东北地区,有10个省份非私营单位平均年薪低于9万元,分别是河南、黑龙江、山西、河北、吉林、江西、甘肃、湖南、辽宁和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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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1省份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22》


整体上,非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大幅高于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


2021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2884元,比上年增加5157元。


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分别为69706元、54278元、52698元和48106元,比上年分别增长9.6%、7.5%、7.9%和9.5%。


提醒:


按照有关规定,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下限);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上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规定:


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开始从“省级统筹”到“全国统筹”过渡,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


医疗保险以“市级统筹”为主,所以,很多地区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按照全市全口径平均工资确定。

社平工资影响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

部分人员工资上涨

社平工资是征缴和支付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及城乡居民最低保障标准的重要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规定:


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因为社平工资决定社保上下限,社保上下限确定后,部分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将会变化。


对于员工来说,因社平工资上调,部分人员的工资将会上涨!


一、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


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月标准=(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 × 缴费系数 × 全部缴费年限 × 1%。


所以,社会平均工资越高,在相应年度里办理退休的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就越多!


二、伤残就业补助金和生活护理费标准提高


以在杭参保为例,工伤人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和生活护理费标准依据上年度省平工资的一定标准予以拨付。


例如:


5级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此待遇):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上年省平工资×30个月


6级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此待遇):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上年省平工资×25个月

社平工资上调

这些待遇通通受到影响


一、影响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


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最低工资收入的法律制度,是一种适用于全行业的国家标准。


按照统一要求,最低工资的测算有两种方法:比重法与恩格尔系数法,两种方法均参考上年度当地人均生活费用、职工个人社保公积金费用、全市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失业率、赡养系数等六个指标,根据不同的测算公式,综合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影响经济补偿金封顶标准


“平均工资”在劳动者权益受损时也会派上大用场,因为它决定着经济补偿金的高低。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三、影响经济补偿金免税范围


对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影响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


如果劳动者受到意外伤害,有可能涉及误工费的索赔。这笔钱的多少,也与平均工资息息相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误工费应当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来计算。

  • 受害人收入状况的确定,根据受害人有无固定收入的不同情况,有固定收入的,以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 没有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五、影响一审终审的小额诉讼


如果因为工作中的事情打起官司,有的能够“一审完事”,有的却不得不“二审终审”,而这一程序的“繁简”也与平均工资有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标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来源:51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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