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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后索赔之路还在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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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导读:从1987年开始,来自临沂沂南县的高峰勤就在青岛一建筑公司打工,2001年他被派到阿尔及利亚做油漆工,因为身体突然不适,他提前回国。2003年8月,高峰勤被诊断为白血病,后被认定为职业性慢性苯中毒。之后,他走上了一条长达七年的索赔之路。

   12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出修改,其中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等。这对广大农民工来说,或许是个福音。但在现实操作中,要想真正化解索赔难,社会各方还需做更多的努力。

   案例

   7年后索赔之路还在走

   如今,除了给上学的儿女做顿饭,43岁的高峰勤生活里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家里养病。2004年9月,他找到建筑公司协商医药费问题。公司答应支付10万元,但只是出于人道主义。为了先拿钱治病,高峰勤只好答应,并在写有"所患白血病与建筑公司及国外工作无关,且之后不能到有关部门反映,不能继续追究公司的责任……"等内容的协议书上签了字。

   但没过多长时间,公司给的10万元钱全搭进去了。在咨询了青岛市南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之后,高峰勤决定维权。

   2005年7月~2006年3月

   申请工伤认定

   要想得到赔偿,第一步先得申请工伤认定。2005年7月15日,经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诊断,高峰勤为职业性慢性苯中毒。由于建筑公司对此有异议,高峰勤又到济南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重新做了诊断。2006年3月,青岛市劳动部门做出了工伤认定,认为是慢性苯中毒。

   2006年5月~2006年7月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006年5月9日,经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高峰勤的情况符合伤残二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按此伤残等级,高峰勤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将获得22个月的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每个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是月工资的85%。另外 ,还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过,对于伤残二级的鉴定结果,建筑公司并不认同,申请再次鉴定。两个月后,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六级,高峰勤无生活自理障碍。

   从伤残二级降为伤残六级,这意味着伤残补助金由22个月的工资降为14个月的工资,每个月的伤残津贴也降至月工资的60%。虽然对于第二次鉴定结果不是太满意,但这已经是劳动能力鉴定的最后一个环节,得出的也是最终结论。

   2007年5月~至今

   工伤待遇索赔

   劳动能力鉴定最终结果出来之后,建筑公司曾提出一次性补偿20万元 ,高峰勤认为"杯水车薪"。"我们去医院打听了下,光骨髓移植就得五六十万 ,给20万怎么能说得过去?"高峰勤首先到市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2007年5月,仲裁部门作出裁决,扣除建筑公司之前支付的10万元补偿金,公司还需向高峰勤支付2003年8月至2006年5月的医药费、伤残津贴等共计8万余元。因对劳动仲裁部门给出的裁决不服,高峰勤只能走法律程序。诉至市南区人民法院之后,同年12月,市南法院一审判决支付11万余元。

   之后,由于建筑公司没有按照相关规定为高峰勤缴纳社会保险费,另外后期治疗费用也没有及时赔付,因此,高峰勤一次次地将建筑公司诉至法院。从2005年至今,市南区法律援助中心帮高峰勤打官司的律师已经换了四五拨,而每个律师谈起这个官司来,都说"是个麻烦事儿。"

   无奈

   多数农民工想"私了"

   曾经代理过多起工伤追偿案件的李树中告诉记者,相比用人单位,受伤农民工仍处于"弱势地位",他们最关心的还是拿钱治病,而官司一打起来,结果往往没有定数 。虽然最后"私了"的数额会少一些,但会"一步到位"。打官司牵涉的精力太多,农民工对诉讼维权常常望而却步"那种为了讨说法而打官司维权的也有,但还是少数。"

   不过就算私了,农民工以后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合理的赔偿。

   建议

   社保参保方式应更灵活

   市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李建伟告诉记者,如果建筑公司一开始就为高峰勤缴了工伤保险,他就会和职工参保人员一样,工伤治疗和康复均由工伤基金支付,建筑公司和高峰勤都不需再花钱。

   山东明林律师事务所主任周鹏认为,目前的参保机制应更灵活一些,"像建筑行业、服务行业人员流动性强,可按照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提取资金,凡是在该工地打工的农民工均可享受工伤保险,有利于工伤保险扩面。另外,也可打开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大门,让外来务工人员能够有选择地参加社会保险"。

   分析

   工伤认定复杂 索赔过程漫长

   高峰勤的索赔之路走得很艰辛,他的遭遇并非个案。在现实生活中,许多遭遇工伤的农民工都遇到过工伤认定难、索赔难等问题,从而使整个家庭陷入困境。许多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得不到及时的赔偿和治疗,拖着伤残的身体回到原籍,成为农村新的贫困户。

   难点1无劳动合同

   对于农民工来说,工伤认定中难度最大的是确认劳动关系。很多农民工根本没签劳动合同,有工作证、工资条 、出入证等证据的人也很少。

   市中院行政审判庭李建伟庭长介绍说:"全市法院今年受理状告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案件有200多起,绝大部分都是涉及农民工的,他们与用工单位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更没有工伤保险。"不少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认定不服 ,提交的二审起诉书中常说的就是:"某某不是我们单位的职工 ,根本不认识他。"

   青岛金桥职介公司总经理傅健康告诉记者,"很多农民工在青岛工作,流动性很大,干一个活换个地方,也不签合同,就更谈不上给投保了。"

   难点2环节多时间长

   "从申请工伤认定到获得赔付,有些企业至少可以拖延2年之久。"李庭长介绍说。

   劳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后,向用工单位送达限期举证告知书,用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举证,才会做出工伤认定。如用工单位不服这一认定,可向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 ,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另外 ,具体到赔偿数额时,还要对员工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这个过程又将消耗不少时日。

   目前 ,许多律师在代理工伤认定及相关诉讼时,大多会让当事人放弃工伤诉讼,转而打侵权官司。因为,从认定工伤到拿到赔偿,过程复杂不易成功,很容易把一个家庭拖跨。山东齐海律师事务所邱军律师表示,虽然这次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提到"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认定决定",但实际情况是 ,"事实清楚"和"权利义务明确"这两项很难达成。

   难点3用工单位"消失"执行难

   高峰勤还算比较幸运的,建筑公司一直存在着,他的索赔还有主可寻。更多的民工 ,在经仲裁或法院审理确定了工伤赔偿款数额后,会面临执行难的问题。

   在采访中,记者听到了熊显高的故事。熊显高2005年来到青岛,刚到一建筑工地打工一个月,就因为机器故障被砸伤,造成下半身瘫痪。法院判决熊显高所在单位赔偿33万元 ,但他一直没有拿到赔偿。"后来遇到一个律师,他说可以帮我要到钱 ,因为我付不起律师费,他说可以做风险代理,就是等要到赔偿后给律师20% 的费用 。"熊显高说,自己也是没办法,就听从了律师的安排,"20% 就是好几万 ,我瘫痪了,下半辈子可能都要靠这些钱过日子,但不给他,我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

   这位律师在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这家建筑公司已人去楼空,但法官在5家银行中发现了该公司5个账户上的22万余元存款,当即给予冻结。打官司2年多之后,熊显高终于拿到了钱。

   难点4不懂程序错过时限

   一些工人在受伤后,由于急于治病 ,疏忽了保留相关的证据,更不知道相关工伤认定政策,很可能超出了认定时限。李树中介绍说,"在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申请的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 ,职工个人申请的应当在一年内提出 "。可很多农民工,在发生工伤后并不了解应当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有些老板就以威胁、恐吓的方式逼农民工私了,或者故意拖延不让其申请工伤认定。

   另外 ,有些用人单位为了尽可能减少成本支出 ,就从劳动者的工伤保险费上"偷工减料"。如只给部分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此后无论是哪个劳动者发生事故,均以参加保险的员工名义治疗、认定工伤。

   信息来源:工伤赔偿标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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