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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员陪完客户后回家途中被杀害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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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药公司销售员佟昕一天晚上陪客户应酬,后在回家途中被小区保安强奸并杀害,发生在2010年12月底的这起案件,刑事部分在2012年以凶手被执行死刑而告终,然而她的家人至今仍在为赔偿的事而奔波。佟昕的丈夫认为,妻子若不是要陪客户吃饭直至深夜才能回家,也不会出事,应当算是工伤。而劳动部门认为,佟昕的死亡是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非工作原因而发生的,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因为不服劳动部门的裁定,佟昕丈夫将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南京市人社局)起诉到法院。近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佟昕丈夫的诉讼请求。佟昕丈夫表示还将上诉。

回家途中被小区保安杀害

佟昕是上海某医药公司驻南京公司的一名销售员,按照她丈夫的说法,佟昕为人老实忠厚。别的销售员不愿做的事,她都会尽力分担。2010年12月23日晚,一位同事晚上约了客户吃饭喝酒,可是她临时有事去不了,只好找佟昕解围。

那一晚11点多,活动结束后,佟昕打车回到了小区位于栖霞区的赛世香樟园。她的家位于小区的中心位置,走个几分钟就到。然而在途中,一名男子蹿了出来,拽住她说,"借点钱花花"。佟昕一看是打劫的,当即反抗,但她最终被拖拽到了小区南大门地下车库的机房内。佟昕见情况不妙,只好乖乖将身上的钱全给了他,对方一看只有100多元,一脸的不高兴。本以为给了钱就了事,没想到劫匪竟起了歹念,对方发现佟昕一直盯着自己看,怕事后暴露,盛怒之下,竟把佟昕推倒在一旁,将其强奸。而佟昕激烈的反抗动作,让劫匪起了杀意。他张开双手,残忍地将佟昕掐死。事后,劫匪拿走了佟昕身上所有的财物,随后将尸体藏到了地下室的一个墙洞里。

2011年1月4日,在广州警方的配合下,劫匪被抓获。据了解,此人竟是香樟园小区的保安朱某。经过审判,凶手最终被执行了死刑。家属随后又到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法院最终判决物业公司赔偿佟昕家属10多万元。

此案出现工伤认定之争

忙完了这些事,转眼就到2012年下半年。佟昕的丈夫鲁平向劳动部门提出了申请,要求支付工伤赔偿。他的理由是,妻子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属于国家规定的工伤情形。

南京市人社局认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均可认定为工伤。而佟昕受伤害是在非工作时间和非工作场所,因此不能认定是工伤。人社局同时指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只有一种情况能够明确认定为工伤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而佟昕系受暴力伤害,而非机动车事故,显然不符合这一规定。

2012年11月,该局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鲁平对这份认定不服,又申请了行政复议。江苏省南京市法制办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人社局的认定。

法院一审判决:不属工伤

2013年3月,鲁平向南京玄武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南京市人社局的裁定,并认定妻子佟昕遇害属于工伤。

鲁平认为,佟昕的被害事件属于工作收尾时间,被害区域属于工作原因引起,被害原因是基于工作性质引起,虽然说佟昕事发时不在正常的上下班期间,但也是在公司的要求下,在危险的时段不得已工作。

而被告南京市人社局则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原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十二条明确,"工作原因"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导致的伤害。用人单位组织职工观光、旅游、休假及吃喝玩乐,不能作为工作原因。而佟昕工作结束后在回家途中遇害,不属于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导致的伤害,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近日,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事发当天佟昕是在结束了日常工作,又按公司要求完成陪同客户吃晚饭及去KTV唱歌活动后打车回家,在进入其所住小区内后被害致死,即佟昕是在履行完工作职责后的回家途中受到犯罪行为而导致了身亡的后果,该后果与履行工作职责本身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佟昕受到伤害的情形不符合"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法院遂驳回了鲁平的诉讼请求。

7月29日,鲁平拿到判决书后表示,对于这个结果他并不满意,将提起上诉。(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专家观点:法院判决没错

江苏永孚律师事务所许勇律师认为,劳动部门的裁定以及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妥。"工作与伤害之间是有因果关系,但不是直接和必然的。"律师表示,法律上规定的"因果关系",基本的要求必须是"内在的、直接的",显然,佟昕受到伤害与工作并无直接关系。

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刘小冰教授表示,对佟昕的遭遇表示同情,但从现行的法律来看,佟昕的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确实不符合现行的法律规定。不过,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情况,佟昕所在的单位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偿,据了解,事发后她的公司的确给其家属几万元。另外,教授还表示,如果说在本案中,存在领导强迫佟昕去参加应酬的情况,可以向其追责,但首先要找出相应的证据。(来源:现代快报,www.gszybw.com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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