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的法律依据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该条例赋予人社部门查询金融账户的权力,以确保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具体有两条规定,第四十条规定了查询的程序和金融机构的义务,第五十八条规定了不配合查询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需要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拥有房产、车辆等情况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有关金融机构和登记部门应当予以配合。第五十八条 不依法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的,由金融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国银保监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询相关单位银行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保监发【202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