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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印发工伤认定文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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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工伤认定文书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5〕418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工作管理,规范工伤认定文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新修订的工伤认定文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统一规范工伤认定文书,是完善工伤认定工作程序,提高工伤认定工作质量的重要内容。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工伤认定文书管理,统一、规范文书使用,认真做好启用新修订文书的衔接工作。

    新修订的工伤认定文书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启用。《关于下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职工工伤(亡)待遇支付规范性文书(试行)的通知》(劳社秘〔2005〕246号)同时废止。

各地在使用工伤认定文书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请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馈。

 

附件: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3.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4.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5.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6.撤回工伤认定申请表

7.驳回工伤认定申请决定书

8.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9.工伤认定程序中止通知书

10.认定工伤决定书

11.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12.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

13.送达回证

14.工伤认定文书使用说明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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