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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省政府第195号令)第8

2、《淮南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淮府〔200681号)第8

二、承办机构

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

三、服务对象

参保女职工

四、申报条件

按企业费率缴费的参保单位女职工,并在妊娠或需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办理确认手续的。

五、申报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2、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及复印件;

3、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引、流产医学证明原件;

5、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服务流程

1、受理申报材料并登记;

2、核定生育保险待遇;

3、社会化发放。

七、办理时限

每月20前受理申报材料并核定待遇标准,月底前支付。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生育保险待遇科

电话:0554-6673290

地址:社保大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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