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城区社会保险办事处、各承办建筑业工伤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
为全面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确保我市建筑业“同舟计划”目标顺利完成,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根据襄阳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领导小组第三次联席会议精神,市人社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襄阳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7年5月15日至6月14日
二、活动范围
全市各辖区内建筑企业、建筑工地、建筑项目。
三、宣传内容
1、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各项规定;
2、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襄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襄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襄阳市总工会和襄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襄人社发[2015]21号)文件各项政策规定;
3、依法参保缴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工作流程;
4、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
5、推进建筑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维护建筑业职工权益的先进典型。
四、活动目标
结合各地实际,按照“统一安排,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宣传工具,统一制作宣传资料”的要求,强化宣传手段,扩大宣传对象,充实宣传内容,提高宣传效果,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网站、报纸、滚动字幕、微信平台推送、电台、电视台等多种形式,对我市建筑业工伤保险政策进行全面宣传。
五、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5月15日)。全市统一组织上街宣传,各地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种形式的现场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医保科、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各城区社会保险办事处、县市区医疗保险管理局、阳光人寿、中国人寿)
(二)组织开展“三进”活动(5月15日至5月31)。即进工地、进企业、进网站。市区负责统一制作襄阳市建筑业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栏和襄阳市建筑业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单。切实做到每个建设工地设立一块宣传栏,每个建设项目老总(管理层)送达一份告知书,每个建筑业工人送达一份宣传单。(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医保科、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各城区社会保险办事处、县市区医疗保险管理局、阳光人寿、中国人寿)
(三)组织开展全方位、多维体的宣传活动(6月1日至6月14日)。一是联系新闻媒体,在《襄阳日报》、《襄阳晚报》或《楚天都市报》等报刊设立“工伤保险专栏”,重点宣传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要点、经办流程等。积极引导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依法维权,督促用人单位自觉参保,为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两起典型案例,通过在《今日播报》上播出等形式进行正面报道。三是市区在鼓楼商圈、华洋堂商圈等地,各县(市、区)在商圈密集区域滚动播放《建筑业工伤保险宣传片》。(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县市区医疗保险管理局、阳光人寿、中国人寿)
六、工作要求
1、各地要成立宣传专班,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地宣传建筑业工伤保险政策,做到“有字、有影、有图、有声”;将建筑企业老总、管理层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宣传内容要涵盖政策、经办流程和典型案例;宣传报道要深入,对拒不参保的建筑总承包企业,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2、承办建筑业工伤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按承保服务范围,配合承保区域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活动。
3、活动结束后,各地、各有关单位对宣传活动的组织安排、宣传形式、宣传效果等进行认真总结,于6月20日前分别报送市人社局医保科和市医保局基金核定科。
市人社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
联系人: 胡松洁
联系电话: 3607036
市医保局基金核定科
联系人: 张 伟
联系电话: 3605713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