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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补助
二、设定依据
《关于调整荆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的通知》(荆居险〔2009〕4号)
三、办理条件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女性
四、办理材料
《居民生育补助待遇审核表》,并经所在辖区居委会盖章,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住院发票原件、出院记录、居保缴费发票、建设银行账号等资料复印件。
五、办理地点
荆州市医保局特殊人员管理科(社保大楼三楼六号窗口)
六、办理时间及时限
12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个人申报填写《居民生育补助待遇审核表》——经辖区居委会审核证明—特殊人员管理科审核登记受理—规定工作转账支付
八、咨询电话
0716—8256337
九、注意事项
按政策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