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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工伤人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二、设定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2、《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三、办理条件
完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解除合同的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
四、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结论;
2、工伤职工解除合同申请;
3、解除合同通知书;
4、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相关证明;
5、单位银行账号;
6、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事宜告知书。
五、办理地点
荆州市医保局工伤生育科(社保大楼三楼一号窗口)
六、办理时间及时限
工作日正常办理,办理时限为十五天
七、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申报——工伤生育科受理初审——科室复核——分管领导审签——财务支付
八、咨询电话
0716—8263738 8252865
九、注意事项
须职工本人到办理窗口填写《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事宜告知书》,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