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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工伤人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一、事项名称

工伤人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二、设定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2《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三、办理条件

完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解除合同的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

四、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结论;

2、工伤职工解除合同申请;

3、解除合同通知书;

4、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相关证明;

5、单位银行账号;

6、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事宜告知书。

五、办理地点

荆州市医保局工伤生育科(社保大楼三楼一号窗口)

六、办理时间及时限

工作日正常办理,办理时限为十五天

七、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申报——工伤生育科受理初审——科室复核——分管领导审签——财务支付

八、咨询电话

07168263738  8252865

九、注意事项

须职工本人到办理窗口填写《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事宜告知书》,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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