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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宿迁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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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宿迁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宿迁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宿人社发〔2019121)规定,现将申报宿迁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21111日至15日;

2、申报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891号便民方舟1号楼1104办公室。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具体见《宿迁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宿人社发〔2019121),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受理审核

按照《宿迁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宿人社发〔2019121)规定的程序组织材料初审、现场审查、综合评估。

四、社会公示

审核通过的拟新增协议服务机构名单将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将组织调查核实,经确认不符合有关条件的,取消协议管理资格。

五、咨询电话

0527-84359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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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宿迁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宿人社发〔2019121);

2《江苏省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条件(试行)》(苏人社发〔2018306号)

3、《江苏省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评估确定办法(苏人社发2019196号)

4《江苏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条件》(苏人社发〔2016217号)

5《宿迁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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