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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办事分类

  

单位

  

业务类型

  

工伤保险

  

事项名称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2、《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申请条件

  

参加我市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公负伤并被认定为工伤的。

  

所需资料

  

1、《无锡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2、无锡市《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伤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处方以及有效票据;
6、申请辅助器具待遇时应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的“必须安置”的鉴定结论通知书;
7、转外治疗或转外发生交通、食宿费的需填写《无锡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交通食宿费申请表》;
8、结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需提供《无锡市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或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9、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10、1-4级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死亡的需提供《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办事程序

  

1、单位携带上述材料到社保中心各办事处办理费用审核手续;

  

2、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单位报送材料,核准工伤保险各项费用;

  

3、经财务部门审核后,待遇支付给申请人。

  

受理部门

  

社保各办事处。

  

承诺时限

  

即时;大额疑难医疗费用1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1、受理时间:每月8号至26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社保各办事处。

  

联系电话

  

0510-81880505

  

温馨提示

  

所需资料请按需提供。

  

相关表格

  

1、无锡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docx

无锡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副表).docx

2.无锡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交通食宿费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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