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分类
|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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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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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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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2、《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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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参加我市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公负伤并被认定为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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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 1、《无锡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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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 1、单位携带上述材料到社保中心各办事处办理费用审核手续;
2、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单位报送材料,核准工伤保险各项费用;
3、经财务部门审核后,待遇支付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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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社保各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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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即时;大额疑难医疗费用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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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1、受理时间:每月8号至26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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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社保各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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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10-8188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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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所需资料请按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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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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