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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
为激励企业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提高生产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效遏制工伤事故频发态势,维护社会稳定,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伤预防工作的意见》(通人社规[2017]10号)要求,现对符合费率下浮条件企业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已接收工伤风险评估企业
二、申请时间:每月18号之前。
三、申请材料
1、《南通地区生产经营单位工伤风险评估通用评分标准表》
2、《企业浮动费率调整申请表》(见附件)
四、申请地址:政务中心裙楼304。
附件:《企业浮动费率调整申请表》
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7年6月9日
附件
企业浮动费率调整申请表
社保编号 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 ||||||||
基本情况 (企业填写) | 行业风险类别 | 浮动档次 | 上月参保人数 | |||||
综合得分 | 其中 | 工伤保险 | ||||||
工伤预防 | ||||||||
职业病防治 | ||||||||
问题自查及整改情况(可另附纸) | 工伤保险部分 | 自查问题: | ||||||
整改情况: | ||||||||
工伤预防部分 | 自查问题: | |||||||
整改情况: | ||||||||
职业病防治 | 自查问题: | |||||||
整改情况: | ||||||||
经办机构 审核意见 | 部门意见 | |||||||
办公会 意见 | 经研究同意浮动费率调整至 。 负责人(签字): | |||||||
企业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