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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9年度市区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标准的通知
锡人社发〔2019〕14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度调整市区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标准通知如下:
一、女50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的,为每人每月980元;女40周岁以上未满50周岁、男50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的,为每人每月870元。
二、对2018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以上的上述人员增发倾斜性保养金,具体标准为: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5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1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20元;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待遇调整所需资金在原渠道列支。
上述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