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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文件
沈医保发〔2022〕23号
关于公布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
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参保人员: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14号),现将2021年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平均工资”)通知如下:按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
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2021年全口径平均工资为79479元,月平均工资为66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