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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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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经办机构,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财政部人社部发[2015]71号、72号及省人社厅、财政厅鲁人社发〔2015〕52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见附件)。

二、关于行业差别费率及其档次确定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行业对应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该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三、合理确定用人单位的费率

新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初次确定费率时,按所在行业基准费率执行。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按新的行业风险分类重新划分行业类别,如原执行的费率高于行业基准费率的,在本行业内规定的费率档次按就低就近原则执行;如原执行的费率低于行业基准费率的,在本行业内规定的费率档次按就高就近原则执行;以后确定其费率按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执行。

对符合浮动条件的用人单位,严格按规定的费率档次进行上浮或下浮。 

四、全面建立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

以一个自然年度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率(即:支付用人单位工伤待遇的费用占同期该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为主要参考指标,调整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同时将重大因工死亡事件、基金缴纳和基金结余等因素纳入参考指标范围。

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由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每年在调整用人单位年度缴费基数时同步调整。

五、费率浮动档次主要按下列指标确定:

(一)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付率高于120%、低于150%(含)的,费率相应上浮一档(最高到基准费率的150%,下同);

(二)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付率高于150%,低于300%的,费率相应上浮两档;

(三)二类至八类行业的用人单位,连续两年工伤保险支付率低于50%的,费率相应下浮一档;连续三年工伤保险支付率小于30%的,费率相应下浮两档。

(四)自2016年起,全市工伤保险基金出现年度当期收不抵支、且累计结余达不到9个月平均支付水平时,自次年起,所有用人单位在按基金支付率上浮费率的基础上,统一上浮一档;年度当期收不抵支、且累计结余达不到6个月平均支付水平时,自次年起,所有用人单位在按基金支付率上浮费率的基础上,统一上浮两档。

六、用人单位上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伤保险费率不得下调:

(一)发生重大死亡事故(一次因工死亡3人以上)的;

(二)发生工伤事故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

(三)拖欠工伤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

七、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伤保险费率上浮至行业基准费率的150%:

(一)一次因工死亡5人(含)以上的;
    (二)一次重伤10人(含)以上的;

(三)经查实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以及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

(四)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率大于300%的。

八、本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


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莱芜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30日

                   

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

行业类别

行  业  名  称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民主党派,社会保障,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国际组织

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房地产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新闻和出版业,文化艺术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他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水利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娱乐业

农业,畜牧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铁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体育

林业,开采辅助活动,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渔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其他采矿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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