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上海 • 正文

上海市:关于2019年调整本市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待遇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经研究,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待遇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经组织批准退职且原无固定收入的干部、生活补助费已按规定纳入统筹基金列支的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55元。

  二、按本通知规定提高待遇所需费用,由本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三、本通知自2019年5月14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日4月8日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7-2028 工伤赔偿标准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