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四川 • 正文

巴中市:四川省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南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四川省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南

 

一、承保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二、承保内容

(一)被保险人:经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确认、已与就业见习基地签署就业见习协议的高校毕业生。

(二)保险期限:每次保险期限为6个月,见习期限超过6个月的,累计保险期限为12个月。任一被保险人与见习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则其保险自动失效。

(三)保费金额:48/人。

(四)保险险种:《平安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团体收入保障保险》。

(五)保障内容:

1.意外身故保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25万元整,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残疾保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造成残疾,保险公司按伤残等级和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最高25万元整。

3.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公立医院治疗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在每次扣除100元以后,按照100%的比例报销。最高累计报销为6万元。

4.意外住院津贴: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按实际住院天数,每日100元标准给予住院津贴。一次住院不得超过90天。在保险期内以90天为限。

三、报案电话

保险公司报案电话:95511  13608021697

若发生保险事故后,当事人或其受益人应在24小时内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就业见习基地。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7-2028 工伤赔偿标准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