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浙江 • 正文

宁波市:关于公布宁波市工伤保险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开发区)区、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宁波市科技园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加强工伤职工康复医疗与辅助器具配置管理,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已与部分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要按协议规定为工伤职工提供良好的服务,遵守工伤康复医疗和辅助器具配置管理等有关规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其服务协议。

  附件: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名单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咨询电话:0574-83865063或83865068
政策解读:
文件原文:文件原文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7-2028 工伤赔偿标准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