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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转发《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  

  现将《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可否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四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转发《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可否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批复》的通知.doc
咨询电话:0574-83865063或83865068
政策解读:
文件原文: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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