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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工伤认定-认定地点-咨询电话-认定材料-认定条件-认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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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地点


朝阳市各区、县工伤认定地址,朝阳市人社局、地址、联系电话一览(工伤业务办理窗口地址)


统一咨询电话:12333


  朝阳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朝阳市朝阳大街3段112号  电话:024-2638811、0421-2638885


  双塔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号  电话:0421-6682931


  龙城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朝阳市龙山街3段14-2号  电话:0421-2632063


  朝阳县社会保险局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二段7号  电话:0421-2817556


  建平县社会保险局

  地址:朝阳市建平县人民路  电话:0421-7816429


  喀左县社会保险局

  地址:朝阳市喀左县大城子镇健康路44号  电话:0421-4832645


  北票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北票市南山和平南社区47-1号  电话:0421-5353405


  凌源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凌源市市府路东段53号  电话:0421-6823669


  开发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朝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6段5号  电话:0421-3818089


认定材料(办理材料)


申请材料:

1、单位的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带单位文号;

2、两个以上证明人的证明材料以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公务员任免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

4、伤情诊断书、加盖病案专用章的原始医疗材料复印件;

5、个人申请书(工亡者家属申请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6、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认定条件


受理条件: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

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流程(认定程序)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材料;

2、审核;

3、调查审核;

4、下发决定


认定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工伤认定办法》


办理时限:(《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时限)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申请须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2、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须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特别提醒:1、请注意申请时效,以免您的权益受到损害。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lncy.hrss.gov.cn/


附件:工伤认定申请表.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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