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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7月1日实施职工非因工伤病残互助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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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讯:2011年7月1日,广州市总工会将推出全市第四个职工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广州市职工非因工伤病残互助保障计划。近日,广州市总工会公布,在一个保障周期(一年)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级为1~2级的参保职工可获8000元的保障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级为3~4级的参保职工可获6000元的保障金。

1999年至今,广州市总工会先后实施了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市职工特种重病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至2011年5月,三个互助保障计划共有在保职工69万人。

为缓解广大职工的医疗负担,完善多层次多元化职工互助医疗保障机制,广州市总工会决定从2011年7月1日起推出第四个职工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广州市职工非因工伤病残互助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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