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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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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须知


一、投诉人应如实提供本人与被投诉单位的详细情况。


二、投诉人应当递交投诉文书,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被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三、投诉人应及时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工作证,劳动合同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


四、集体投诉的应推荐代表人,并填写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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