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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工伤职工住院期间伙食补助标准及到统筹地区外就医所需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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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讯: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为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经延边州政府研究同意,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延边州工伤职工住院期间伙食补助标准及到统筹地区外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支付标准的规定》。

该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对延边州职工住院治疗工伤伙食补助及到统筹地区外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支付标准规定如下: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补助费为15元/天/人。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市内交通补贴为10元/天/人(住院期间除外);乘坐长途客车硬座、火车硬座费用实报实销;乘坐长途客车卧铺、火车卧铺、动车组、高铁、飞机等,需经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同意后实报实销。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伙食补助费15元/天/人,住宿费40元/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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