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山东省 • 正文

山东省农民工1-4级伤残一次性工伤待遇标准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山东省外省农民工工伤达1――4级一次性工伤赔偿标准

在我省就业的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残等级达到1--4级的外省农民工,本人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一次性领取标准按照工伤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的年龄以及伤残等级核定,具体标准为:

(一)满16周岁不满30周岁伤残等级一级的为20万元;二级为18万元;三级为15万元;四级为13万元。

(二)满30周岁不满50周岁伤残等级一级的为15万元;二级为12万元;三级为11万元;四级为9万元。

(三)满5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一级的为9万元;二级为8万元;三级为7万元;四级为6万元。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7-2028 工伤赔偿标准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