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执行200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异名库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津人社局函〔2009〕7号
关于执行200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异名库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津劳局[2005]277号)和《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办法》(津劳局[2006]116号),结合2009年市政府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和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我们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对药品目录异名库信息进行了维护。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维护后的异名库进一步扩大了参保患者用药范围,收录药品信息10130条,其中西药7013条,中成药3117条。
二、同种药品小规格品规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津劳社局发[2007]184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信息维护工作,确保参保人员用药需求。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异名库信息可继续使用至2009年6月15日。
附件:200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异名库
二OO九年五月十八日
200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异名库(请登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天津医保诚信网查询)如有问题请于2009年5月19日至2009年6月10日期间致电23331022或至和平西康路2号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大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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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