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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受伤算是工伤吗?解析构成工伤的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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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上下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素:

一是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中的“上下班途中”;二是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三是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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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工伤后其工资如何发放?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伤者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是否就失去了保障?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伤仍可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但是需要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伤后,由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发生工伤后的相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后该如何就诊?
参保职工因工作遭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进行治疗的,应当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诊;情况紧急的,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
工伤就诊的费用哪些可以报销?
可报销的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及符合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以及工伤康复费用等。应当注意的是,工伤就诊时,如果同时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那这部分的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是不能报销的。
报销工伤医药费有时限吗?
有时限。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销医药费。提交报销材料的具体时间及要求可咨询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其答复执行。
工伤复发后就诊的医疗费如何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而且,不管是首次发生工伤还是工伤复发,其享受的工伤医疗费报销标准是一样的,没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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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人员退休后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可报销吗?
因治疗工伤所产生的医疗费,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无论退休与否,均可以报销。
虽说咱们社会主义中国从法律法规政策的层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劳动者还是应当强化安全意识,注意自身防护,避免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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