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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答复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指导价目事项问题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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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指导价目事项的请示》(宁人社[2017]77号)收悉。关于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指导价目限额标准问题,省厅正在抓紧调整修订新的《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指导价目》,并征求有关企业和单位意见。在新标准未公布前,仍执行省人社厅2013年10月下发的《福建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指导价目(价格限额)(修订)》(闽人社文[2013]322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4月1日


抄送: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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