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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开通工伤绿色通道保障防洪救灾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及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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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防汛救灾期间群众和防汛救灾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及时落实工伤待遇,南昌市在防汛救灾期间开通工伤服务绿色通道,在受理涉及抗洪救灾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参与抗洪救灾的工伤职工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尽快安排鉴定,并在收到鉴定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切实保障救灾人员工伤保险待遇。


近日,市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接到1起抗洪救灾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该抗洪救灾人员按照单位安排,到市象湖将军渡排涝站进行防汛督查,因雨天地面湿滑,不慎摔倒受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市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该申请后,在短短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下一步,将按要求尽快安排鉴定,积极落实防洪救灾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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