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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坠江公交司机是否可以认定工伤?……落水瞬间应如何自救?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公交车司机在驾驶车辆履行职务过程中受伤且自己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能否认定工伤呢?

有的人可能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是自己承担主要责任,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其实细心一些就会发现,该条款的前提在于“上下班途中”,如交通事故发生在工作期间,系履行工作职责,则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和其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无关。即使是全部责任,也应当认定为工伤。这一情形可以扩展为驾驶火车、轮船、本单位汽车货车等履行职务时发生伤害。

当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也规定“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三种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如果是司机是故意犯罪、自杀等情形,则排除在工伤之外。

最后,请大家思考一个问题:

坠江的渝F27085号公交车上的乘客【假设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发生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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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水瞬间应如何自救?


那么汽车意外落水,我们第一时间应该怎么办呢?今天小油滴就给大家普及一下正确的求生方法!


01


汽车落水,第一时间要做的是快速解开安全带并将中控拔起,快速打开车门与车窗,打开一条生命通道。如果电路短路,就需要用铁锤等尖锐器械砸车窗或者天窗。要注意砸的时候要选择四个角,因为车窗玻璃与天窗是钢化玻璃,砸玻璃中间的话,力量会向四周分散开,不容易打破。也不要砸前挡风玻璃,因为前挡风玻璃夹胶,即便打碎,也有一层胶把碎玻璃粘贴在一起。



02


如果错过了打开车门车窗的黄金时间,车内已经开始进水,车窗也一直打不碎,此时也不要一直推车门,把力气耗光。此时应该等待车内进水深度接近头部时,尝试推开车门。因为车内外水压接近时,车门容易被打开。


03


如果车上电路短路,还可以尝试以下方法。大家可能都有这样的常识,就是汽车掉入水中,一般都是车头部位最先沉入水中,这是因为发动机在车头部位,车头比较重,此时应尽量往车尾部逃。


应迅速爬到后排那里,然后在后档的下面找双排椅背解锁键,拉下它能够把椅子放倒,进入后备箱。


找到后车窗玻璃邻近的尾箱锁芯堵盖,用钥匙等物品把它撬开,尾箱盖就会跟着弹开了,当然,不一样的车型逃生通道也不一样,不清楚的车主自己找找,平时演练一下,避免发生意外时分手足无措。


平时应多注意掌握车内的安全逃生装置的使用方法

这样才能临危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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