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端午节当天加班,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6月7日至9日放假,共3天。根据相关法规:
用人单位在6月7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6月8日、9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确定。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示例
以劳动者加班基数2000元、加班时间8小时为例来计算下端午上班加班费金额。
6月7日端午节当天加班8小时的加班费应为:
2000元/月÷21.75天÷8小时×8小时×1天×3倍=275.86元。
6月8日、9日双休日加班8小时的情况下的加班费计算应为:
2000元/月÷21.75天÷8小时×8小时×2天×2倍=367.81元。
如果三天都都上班8小时的情况下,加班费总额应为275.86+367.81=643.67元。
注意,以上只是加班8小时的情况,如果你的加班时间低于或者超过8小时,在公式中,只需将“×8小时”改为你实际的加班时间,就能正确计算出的你的加班费啦。此外,加班基数一般会写的劳动合同中,且加班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列举了几种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的情形: 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它是指在法定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获得的劳动报酬。 包括: ①基本工资(底薪);②技术津贴;③岗位津贴;④物价补贴;⑤全勤奖。 针对通常情况而言,只有休息日的加班才是可以安排调休的,延长时间的加班与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依然应当支付加班费。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而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劳动者有权拒绝超过法定时间加班,聘用方无权以劳动者不加班为由扣发奖金。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遇到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 一是发生自燃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张处理; 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 此外,怀孕7个月以上和处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加班。 奖金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范围,而加班工资是法定必须支付的,二者不可以相互代替。用人单位以发放项目奖金为由,不给职工发放加班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支付奖金,只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就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过节费属于员工福利范畴,我国法律政策对用人单位是否发放过节费没有强制性规定。而加班工资属于法定工资报酬的一种,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因此,过节费与加班工资是两回事,不能相互抵冲。此外,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必须以货币形式给付。 对于单位组织的常规培训,包括新员工的岗前培训或适应性培训,对老员工的新技术、新工艺培训等,这些培训行为是围绕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展开的,属于工作的范畴。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参加此类培训,应视为加班。 对于用人单位开展的福利培训,例如利用晚间或休息日聘请专家讲座,组织职工参加太极拳学习、书法辅导,鼓励职工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学历教育或职业资格培训等。这些活动是单位倡导、职工自愿参与,或职工要求、单位同意的。因为福利培训与业务工作无关,职工自愿参加,因此不是工作时间的延伸,不能作为加班对待。 按照有关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劳动者有必要保存好自己加班的证据。 实践中,劳动者能提供的事前证据主要有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资条、银行工资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工作记录等;劳动者还可以在时候通过与单位负责人的录音创造固定加班事实的证据。 考勤记录是用人单位记录劳动者出勤上班的记录,能够直接证明劳动者是否存在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因此可以作为证明加班的初步证据。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加班审批制度,劳动者需要加班的,必须按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才能被视为加班。劳动者没有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而留在单位工作的行为,可以视为“自愿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