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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出重手!打击违规鉴定,人身伤害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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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行业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司办通[2019]78号)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行业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司办通[2019]78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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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治中,司法鉴定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但目前,司法鉴定工作领域存在司法“黄牛乱象”、准入门槛过低、司法鉴定人员质量良莠不齐等诸多问题,影响着司法公平正义和公信力。

2019年8月15日,司法部发布《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机构登记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鉴定人登记办法》),拟提高司法鉴定机构申请登记准入门槛,新增对多次违反规定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给予从重处罚等规定。

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周小伟指出,此次发布的《机构登记办法》和《鉴定人登记办法》适应体制改革和现实需求,从多方面解决了司法鉴定中的实际问题。“《机构登记办法》明确了司法鉴定的服务对象,将原来的司法机关更改为办案机关,将侦查机关(公安)和新设立的监察机关囊括进来了,实际上解决了公安机关自侦自鉴的部分问题。”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对案件涉及的事实或物品依法进行鉴别,是办理刑事、民事案的重要证据,也是用于工伤、保险理赔等的重要依据。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解决了司法鉴定机构的独立性问题,推行司法鉴定社会化改革,司法鉴定机构数量也快速增长。据公开报道,2016年,全国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共4750家,司法鉴定人53928人,完成各类司法鉴定业务212.6万件。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措施加强对司法鉴定的监管。2017年7月19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司法鉴定与办案工作的衔接,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之后,司法部还出台了《关于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的方案》等措施,增强了对司法鉴定违法违规为的打击力度。

但是,司法鉴定“市场化”依旧存在着“黄牛乱象”、准入门槛过低、司法鉴定人员质量良莠不齐等诸多问题,甚至成为滋生贪腐的温床。据新京报报道,2019年7月17日,上海市公安局捣毁了12个在上海市连续作案的“人伤骗保”犯罪团伙,嫌疑人先与交通事故中的伤者签订“买断协议”,再串通鉴定机构夸大、虚构伤残等级,而后勾结律师起诉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骗取理赔金,从2014年至案发,作案千余起,涉案金额近亿元。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易延友表示,此前,我国虚假鉴定的追责体系不够完善,和刑法还存在着制度上的“断档”,《鉴定人登记办法》、《机构登记办法》完善和明确了虚假鉴定的法律责任。其中,《鉴定人登记办法》规定,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回避、保密、时限和错误鉴定、虚假鉴定责任追究制度。

“提高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准入门槛也是值得肯定,有助于净化鉴定机构领域。”易延友指出,此次《机构登记办法》、《鉴定人登记办法》对准入条件作出严格规范。其中,《机构登记办法》第十四条将司法鉴定机构准入资金从二十万提高到一百万,并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执业能力进行考核。

同时,为解决人员良莠不齐的问题,《鉴定人登记办法》第十条第四款,建立鉴定质量管理和诚信评价制度。周小伟坦言,“目前国家司法鉴定机构没有级别之分,只是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了重新鉴定的机构,人员和能力应该高于原鉴定机构,建立质量管理和诚信评价,可以为以后建立鉴定机构分级提供参考依据。”

周小伟指出,《机构登记办法》新增制定统一的鉴定技术标准、规范和方法并指导实施。“司法鉴定目前很多专业都没有统一的标准,仅凭鉴定人的专业经验和执业道德去鉴定,无法保证鉴定的科学,客观性等,推行标准化建设,制定统一的标准,利于提高鉴定质量,也能更好为办案机关提供司法鉴定服务。”

另外,周小伟认为,《鉴定人登记办法》中没有明确经验鉴定型和技能鉴定型,以及相关专业的定义。“各地对相关专业的政策掌握不一样,对鉴定人申请资质的要求没有明确的解释,以及如何理解和适用,比如从临床专业转到法医专业的人来说,申请执业资质存在很大困难。”

周小伟建议,应该建立统一的平台,可以查到同一个案件,鉴定事项或被鉴定人,是否做过相似鉴定,以防一些被鉴定人重复鉴定,扰乱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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