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已经退休人员2021年的补发养老金陆续到位了,有人能多领上万元,也有人统共就多了几百块元,造成这一数值巨大差异的原因有很多,养老金缴费年限是其中重要因素之一。
要想退休后养老保险领的多些,就要严格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基本原则,这个“长缴”就是我们说的养老金缴费年限,我国没有对养老年限做最高要求,最低要求是15年。
15年最低缴费年限规定是1997年,国内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出的规定,一直沿用至今没有做出任何变动,不过,最近有来自人社部的消息,在这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第一次提到了延长养老金缴费年限的话题。
一起来看看这段文字,“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文字简短、干脆利落,但一石激起千层浪!消息一出,成千上万在职职工表达了自己观点意见,有人说要彻底“躺平”应对未来,有人扬言要断交社保,有人则觉得还是生个孩子更加靠谱。
那么问题来了,为何人社部明知会有重重阻力,依旧要提到提高领取养老金最低年限话题呢?查阅一些之后,我总结了三点主要原因:
第一点,配合“延迟退休”大政策做出调整。
延迟退休已经是板上钉钉的大事了。在“延迟退休”概念初步提及之时,也有大量人群反对实施,每个反对之人的理由看起来都有理有据,不过当下我国国内一些基本情况,比如老龄化问题、少子化问题已经非常突出了,现实已经不允许我们和以前一样因国内阻力过大而选择回避了。
当前,我国实施的退休年龄是比较早的,男性为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如果按照23/24岁进入社会就业算起,大家的养老缴费年长在27-37年,即便有人中途休息、换工作等因素存在断交年份,等到退休年龄是,绝大多数职工的缴纳年限应该是高于15年的。
眼下职工退休年龄已经确定了要往后推迟,和延迟退休紧密相关的养老金领取缴费年限为了匹配前者,也应该做出相应调整。
第二点,养老金压力过大,提高年限增加养老“收入”。
养老金的持续性问题一直备受瞩目,根据《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指出,如果我们不对现有运行养老制度做任何调整,那么在2035年左右养老金将耗尽所有结余。
据悉,我国现有60岁及以上人员2.64亿,占总人口的18.7%,未来会有更多进入退休阶段,另一边人口出生率却在持续走低,老龄化、少子化矛盾更为明显,而这种现象会导致养老金入不敷出。
越早意识到问题所在,越早想到解决办法,伤害就会越小。养老金的资金压力巨大,最好解决办法是在缴纳人员和使用人员之间做一个调整,提高最低缴费年限能增加养老金“收入”,延迟养老金“支出”,一增一减效果应该还不错。
第三点,提高缴费年限,是接轨国际的重要表现之一。
全球化的今天,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封闭式”存在,随着外开放程度的深入,不难发现,我们很多决策都在向着国际靠近。远的咱们不谈,前段时间“延迟退休”就是最好的证明之一,如今想要提高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其实也能在其他国家找到参考点。
拿西方国家退休年龄较早的法国来说,他们最新法定退休年龄为62岁,但退休人员向想要领取全额养老金工龄必须达到缴纳41年零3个月,而我们邻国日本,退休年龄提高到了70岁,最低领取年限为25年,想要全额领取需要缴费40年……
相比其他国家,我国无论是退休年龄还是领取养老金的年龄都非常早,如今大家的平均寿命也延长了不少,过早地退休对社会而言,也是一种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都需要做出改变。
综合上述三点,可以说提高领取养老金最低年限也是大势所趋,既然已经有了这方面的打算,那么延长多久会比较合适呢?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参照现有养老运行制度,最低基本养老金缴纳年限可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15年。咱们假设劳动者24岁从业,那么缴纳社保年限为25-30年,达到领取年龄在49-55岁之间,即便算上中途休假、换工作等行为,退休年龄也不会偏差过远。
对于主任郑秉文退休年限的观点,我个人是不太认同的。我们所有的改革都遵循谨慎原则,尤其在关乎普通人切身利益之事上更是小心翼翼。我国人口基数庞大,养老金关乎上亿人的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即便改革也只能是小碎步前进,不可能一下子横跨10年以上。
现有养老金领取最低缴费年限运行了44年之久,可以说是非常平稳了,如今要打破这一“稳定格局”重来,阻力之大可想而知,对于提高最低领取养老金年限,你有何建议呢?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