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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17年平均工资(社平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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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1373元(折合月平均工资5114,四舍五入)。

2017年东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1619元(折合月平均工资5135,四舍五入)。

2017年东莞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3446元(折合月平均工资4454,四舍五入)。


【注: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发布的平均工资数据都为官方数据(人社局、统计局发布的)工友可以拿此主张工伤待遇,不像网络上的瞎掰的数据非官方数据(没用)政府相关部门不认可不能拿来主张工伤待遇。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专业工伤、专注工伤咨询微信:gspc12333    委托代理热线:18818685070    深圳及其周边地区免费咨询微信:gspc12333。到店免费计算工伤赔偿送礼品!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大道2002号千百年商业大厦17楼(爱联地铁站A出口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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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统计局公布2017年东莞市平均工资情况


2017年东莞市平均工资情况


2017年,东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1373元,名义增长6.7%,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2%。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1619元,名义增长6.9%,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4%。


    2017年,东莞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3446元,名义增长15.6%,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4.0%。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为准确反映行业用工情况,从2011年起,将在岗职工中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了单独统计。

    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在岗职工以外,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平均工资计算公式

    2.统计范围

   (1)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2)东莞市职工年平均工资调查范围为东莞市辖区内除农户以外各类经济实体。

   (3)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在岗职工和东莞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调查范围不同,调查结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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