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重庆 •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580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促进就业稳定,经市政府同意,适当调整我市社会保险费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伤赔偿是怎样的???戳此:智能AI工伤计算器自助秒算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专业工伤、专注工伤    工伤就上工伤赔偿标准网你的赔偿超乎你想象! 深圳及其周边地区免费咨询微信:gspc12333。 到店免费计算工伤赔偿送礼品!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大道2002号千百年商业大厦17楼(爱联地铁站A出口即到)】

一、从20153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调整为2%。费率调整后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从201511日起,全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后的最高费率由7%调整为6.6%

三、从201511日起,全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0.7%调整为0.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522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7-2028 工伤赔偿标准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