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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伤康复待遇报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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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工伤康复待遇报销
1事项内容工伤康复待遇报销
2事项类别工伤待遇
3办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人社部发〔2012〕11号)、《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渝府发【2012】22号)、《重庆市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渝劳社办发[2005]187号)、《重庆市工伤职工就医管理办法》(渝人社办 [2010]203号)、《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渝人社办 [2010]184号)、《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渝劳社办发[2004]67号)、《关于调整和新增部分工伤医疗服务和康复项目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14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09]228号)。
4办理条件在我市各区县(自治县)参加工伤保险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职工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因存在功能性障碍缺陷, 有可能通过到工伤康复定点机构进行康复治疗后、使其达到功能部分恢复或完全恢复。
5受理渠道区县社保经办柜台
6受理地点营业执照注册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查询导航)
7申请材料1.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2.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3.工伤职工的工伤诊断证明或《工伤康复最终评估意见》;4.《重庆市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申请表》;5.《重庆市工伤职工特殊情况(药品、项目)申报表》;6.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康复原始票据[粘贴在《重庆市工伤待遇报销发票粘贴单》背面]、门诊、住院费用清单(含一日清单)、复式处方笺、检查结果报告单;7.工伤职工在门诊治疗工伤的需提供门诊病历、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需提供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已进行手术治疗的)、长期、临时医嘱复印件;8.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的涉及工伤职工的所有审批手续报表;9.《重庆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用审核结算表》。
8办理程序康复机构将费用报送至营业执照注册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医疗待遇进行审核结算
9办理结果形式及有效期每月1-10日接件、每月11-25日完成审核、节假日顺延。
10联系电话12333
11事项收费不收费
12年审年检无年审
13时限即办
14救济权利申请人对服务行为不满的,可以向各级社会保险部门信访投诉
15前继业务
16后续业务
17温馨提示
18表格下载1.《重庆市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申请表》;2.《重庆市工伤职工特殊情况(药品、项目)申报表》;3.《重庆市工伤待遇报销发票粘贴单》;4.《重庆市工伤保险康复费用审核结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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