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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佳木斯市人社局四项举措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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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以来,佳木斯市人社局以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为扩面重点,积极落实“同舟计划”,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一是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与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佳木斯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佳人社发[2015]65号),对农民工集中,人员流动性大,难以确定职工工资总额的建筑施工企业,采取按建设项目参保方式,按建设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一次性缴纳工作保险费。二是开辟建筑企业参保“绿色通道”。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实行独立其他险种优先参保登记,随时参保,随时录入。同时缩短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时间,7-15日内完成工伤认定。及时足额兑现工伤保险待遇,已按建设项目参保企业1-4级工伤人员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待遇在项目竣工后,纳入工伤保险管理。三是将参加工伤保险做为建筑施工企业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不能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视为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城乡建设部门不予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四是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宣传工作。与城乡建设、安监、劳动监察等部门联合深入建筑工地现场宣讲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发放宣传挂图及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手册,在工地显著位置张贴。截止目前,全市共有30户建筑施工企业8538人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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