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简述
为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条:……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一、完善符合建筑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参保政策,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
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二、基础要素
(一)事项名称
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二)办理材料
1.《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2.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3.已经开工的提供《开工通知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4.建设项目已经分包或劳务分包的,提供《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5.《建筑企业农牧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6份
6.《建筑企业农牧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花名册》5份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事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注:法定节假日和每周五下午除外
(八)办理机构及地点
办理机构:呼和浩特市五险核定稽审中心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83号奈伦国际B座二楼210室
(九)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471-5181255,0471-5181256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471-5181296
三、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