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简述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八十条……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垫付的工伤医疗费可通过签订代发协议的商业银行进行支付;在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发生的费用可通过与工伤协议机构网上审核后进行直接结算并支付。
二、基础要素
(一)事项名称
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二)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新办理的中国银行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二代社保卡复印件(中国银行)
3、更改后的网银结算信息资料申报表(一份电子版、二份纸质版)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或网上申报办理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结果送达
电话告之或当场告之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办理,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八)办理机构及地点
社保中心工伤保险科(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六楼606室)
(九)咨询查询途径
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m12333.cn)查询/咨询
咨询查询电话:0471—3691123、3591727、12333
(十)监督投诉渠道
拨打0471—5181318
三、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