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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华山景区、卤阳湖管委会办公室: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1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8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陕人社函〔2018〕128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行业单位:
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396元,职工工亡时间发生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各市(区)和行业单位在核定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时,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和此基数核定,确保足额支付。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