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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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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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