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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工伤保险医疗机构、康复机构、配置辅助器具准入申请受理
二、受理机构: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机关事业中心
三、负责人:李建国 办公电话:3689831
四、承办人:刘朝 办公电话:3689955
五、办理对象:服务机构
六、办理地点:乌市北京南路445号
七、设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6号)
八、申报条件:符合协议相关条件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九、申报材料: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执业许可证》和民政部门颁发的《辅助器具配置许可证》
十、办理流程:提交申请→审核→签订服务协议
十一、承诺期限:材料齐全的,15个工作日办理
十二、能否网上申报:否
十三、是否收费:否
十四、办理责任:工作人员有违规或不当行政行为的,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五、咨询电话:12333
十六、监督电话:法规处:3689665 驻厅纪检组:3689633
十七、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