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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普洱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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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普洱市人民政府批准,2015101日起下调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后的基准费率执行标准为:一类行业0.2%,二类行业0.4%,三类行业0.5%,四类行业0.7%,五类行业0.9%,六类行业1.1%,七类行业1.4%,八类行业1.7%

浮动费率档次为:一类行业分三个档次,基准费率不下浮,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两档;二至八类行业分五个档次,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浮动费率标准为:参保单位上一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在100%-120%(含100%,不含120%)的,上浮一档,工伤保险支缴率120%(含120%)的,上浮二档,费率浮动最高至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参保单位上一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为50%-80%(含50%,不含80%)的,下浮一档;工伤保险支缴率低于50%(不含50%)的,下浮二档,费率浮动最低至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2015年为基数,按照新费率测算,2016年预计可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1507万元。

(市局工伤保险科  市社会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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