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各区、县工伤认定地址,阳江市社保局、地址、联系电话一览(工伤业务办理窗口地址)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阳江市二环路208号
电话:0662-2231186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阳江市创业路
电话:0662-3100248
阳江市江城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地址:阳江市区马南垌创业路99号
电话:0662-12333
阳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阳春市南新大道128号
电话:0662-7739701
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地址:阳江市海陵区闸坡红坡别墅B3幢
电话:0662-3898303
阳东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阳东县城始兴北路8号
电话:0662-6620953
阳西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阳西县城三区县府综合楼二楼
电话:0662-5551531
阳江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农垦办事处
地址:阳江市岭东工业大道132号农垦局
电话:0662-3366162
认定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认定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流程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工伤认定所需材料齐备合格后受理或发出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工伤调查取证、事实核实。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至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
申请时限: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内,受伤害职工1年内申请认定。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以内,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办理费用:不收费
附件:
相关表格下载
阳江市人社局网址:http://www.gdyj.lss.gov.cn/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址:http://gdyj.s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