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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 伤 认 定 申 请 受 理 决 定书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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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 的工伤认定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工伤认定受理的条件,现予受理。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三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