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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欠薪,可直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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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情

周某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员工。去年下半年以来,该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了员工好几个月的工资。今年春节前,公司给包括周某在内的员工出具了“欠薪证明”,但是具体什么时候支付,公司却没有说明。

周某想早些要回自己的工资,但不知道该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还是直接到法院起诉公司欠薪行为?

分 析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争议,依法应当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应当适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一裁两审”的处理程序。但是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通过穷尽“一裁两审”法律程序的方式,拖延支付劳动报酬的时间。

为此,相关法律规定, 如果劳动者的诉求仅限于拖欠工资且有工资欠条作为直接证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如果劳动者的诉求不仅限于拖欠工资,还涉及其他如加班费、经济补偿等事项的,为了降低劳动者的诉讼负担,法律还规定可根据情况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因此,本案中,该员工可以持公司出具的“欠薪证明”,到法院起诉公司拖欠工资。

依 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五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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