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安徽 • 正文

淮南市:工伤保险综合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1、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即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或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工伤保险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1)无过失责任原则;

    2)损害补偿原则;

    3)严格区别工伤和非工伤亡原则;

  (4)预防、补偿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3、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雇佣劳动者为其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

  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4、《工伤保险条例》所称职工概念是什么?

  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5、工伤保险基金由哪些项目构成?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6、工伤保险基金由哪些部门负责管理?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否则,要按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基金安全。

7、《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用人单位的权利是:

1)在职工发生工伤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规定的费用和待遇。

2)举报监督的权利。

3)对工伤认定受理或者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有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用人单位的义务是:

1)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式。

2)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发生,减少和避免职业病的危害。

3)发生工伤时,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4)履行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义务。

5)支付按规定应由单位支付的有关费用和工伤职工待遇。

6)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

8、《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职工的基本权利是:

   1)按《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的权利。

  (3)举报监督的权利。

  (4)对工伤认定受理或者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有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职工承担的相应义务是:

  (1)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

  (2)发生事故和职业病伤害,积极配合治疗和康复。

  (3)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

"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7-2028 工伤赔偿标准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